******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靖西市南坡乡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政函〔2024〕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靖西市南坡乡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9-451081-04-01-898674。
******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靖西市南坡乡果仙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7座烤烟房。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建设期限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