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锰锰粒子、金属锰尾矿回收加工承揽业务
发布时间 2024-03-20 11:58:00
******有限公司
电解锰锰粒子、金属锰尾矿回收加工的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大西南公司)2024年度电解锰锰粒子、金属锰尾矿回收加工承揽业务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承揽合作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询价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靖西大西南公司电解锰锰粒子、金属锰尾矿回收加工采购项目
1.2本次采购内容为:回收加工电解锰锰粒子与金属锰尾矿。
1.2.1锰粒子回收:合作方负责将我公司金属锰厂生产过程中,清槽产生的电解阴极区锰粒子进行收集、分离,并按我公司金属锰厂要求进行晒干、装包、入库;
1.2.2金属锰尾矿回收:合作方负责将我公司金属锰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锰尾矿进行收集,并按我公司要求入库。
1.3加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19日(期限:1年),靖西大西南公司金属锰厂生产期间,需及时将产生的电解锰锰粒子、金属锰尾矿及时回收至我公司堆放的指定地点。
1.6回收加工量:全年预计回收加工电解锰锰粒子120吨,金属锰尾矿回收加工1450吨。
1.7其它事项:负责保持加工回收场地的卫生;
2. 承揽商资格及报价条件要求
2.1回收加工承揽方应是依法注册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具备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劳务服务资格,其企业信息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3. 报价要求:
3.1报价单(加盖公章);
3.2 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采购人有权核查承揽方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4. 项目结算、付款及票据要求
4.1发包方每月结算一次,按实际回收加工的数量(吨)乘以加工单价,结算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承揽方凭结算单金额开具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靖西大西南公司财务部门挂账后,靖西大西南公司凭发票金额支付回收加工款。
5.其它相关事宜
5.1有参与承揽意愿的合作方可到靖西大西南公司进行了解。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