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南池院区、南坝院区投放共享按摩椅,现诚招合作商,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共享按摩椅 合作期限:叁年
二、运营模式
供应商自行投放设备(南池、南坝院区合计投放不低于300台),缴纳管理费不低于4万/年(管理费包括电费、场地费和清洁费等)。
三、实施方案
1、我方提供场地、电源(安装由商家负责),商家负责设备后期维护;
2、支付方式: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营业收益由投放商家收取;
3、设备可通过手机APP软件随时在线查看设备经营情况。
四、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参与商家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报价为最终报价,含拟投放按摩椅品牌、收费价格、管理费等,格式自拟);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8、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单位及现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0、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和检测报告;
注:本条款所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齐全并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六、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只接受现场投递资料,不接受邮寄)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形式确定中标合作商,评分细则见附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00点
******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唐老师 ******
附件下载:评分细则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